原标题:【时评】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 助推法治政府如期建成
法治是最优的治理模式,是人类社会政治文明进步的标志。法治政府就是政府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政府的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党的十九大根据“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按照“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要求,对“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出重要部署,吹响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冲锋号,开启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征程。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不可替代。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密相连,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起着独特而关键的作用。
行政审判具有“民告官”的鲜明特征,法院既要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要依法制止行政滥诉行为,保护行政机关合法行政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审判主要是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是从审判视角给行政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助于提升行政执法行为的科学性,消除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盲点误区。
省高级法院连续12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并向社会通报行政机关败诉典型案例,就是为了不断推动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警示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敬畏法律、带头尊崇法律,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等不文明执法行为。以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成效带动和引领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人民法院应深刻把握新时代对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审判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行政权运行的监督力度,有效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如期建成法治政府贡献力量。行政机关也要切实增强宗旨意识,本着“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全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行政纠纷实质化解力度,不断推进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共同推动治理能力提升。(于瑞荣 马德明)